## 陕西假黄金骗贷案宣判：张青民、张淑民27亿违法所得及塞浦路斯17套房产被追缴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7亿元的贷款诈骗及洗钱案作出关键裁定。法院裁定，依法追缴犯罪嫌疑人张青民、张淑民在塞浦路斯购买的17套房产、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返还给被害的四家金融机构。此案的核心在于，张青民等人利用自制掺钨假黄金作为质押物，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从陕西、河南等地的金融机构骗取巨额贷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间，张青民伙同他人，使用掺假的黄金在四家金融机构办理质押贷款，最终造成这些机构共计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损失。骗局得手后，张青民指使他人将骗取的银行资金转入张淑民及其控制的账户。张淑民则负责后续的洗钱操作，将超过14亿元资金分散转入其他洗钱人员账户，并最终将部分资金转移至香港及塞浦路斯，用于购置房产和存款。2016年5月，二人潜逃境外。

本案属于犯罪嫌疑人逃匿境外的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法院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张青民实施了贷款诈骗犯罪，张淑民实施了洗钱犯罪，且二人被通缉一年以上仍未到案。因此，对涉案的塞浦路斯房产和银行账户资金予以没收并返还被害单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四家被害金融机构均申请参加诉讼，主张权利。此案的宣判，标志着对这起横跨数省、手法专业、资金流向复杂的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资产追缴取得了重要司法进展，对类似潜逃境外犯罪分子的资产处置具有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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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澎湃新闻 (RSSHub)
- **Sector**: The Vault
- **Tags**: 金融诈骗, 洗钱, 资产追缴, 塞浦路斯房产, 陕西法院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3-27 09:39:53
- **ID**: 37259
- **URL**: https://whisperx.ai/zh/intel/37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