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百亿假黄金骗贷案主犯外逃十年，塞浦路斯17套房产及海外资产被法院裁定没收
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裁定，宣告了“百亿假黄金骗贷案”主犯张青民、张淑民海外资产的终结。法院依法裁定，追缴二人在塞浦路斯购买的17套房产、7个银行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及孳息，返还被害金融机构。这一判决，标志着这起曾震动金融系统的惊天骗局，在案发十年、主犯外逃多年后，其资产追缴工作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间，张青民伙同他人，使用自制掺钨的假黄金作为质押物，在陕西、河南等地的四家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最终造成金融机构损失高达27亿余元。骗局得手后，张青民指使他人将巨额资金转入张淑民及其控制的账户。张淑民则扮演了洗钱的关键角色，将其中超过14亿元资金分散转入多个洗钱人员账户，通过复杂路径转移至香港等地，最终部分资金流入塞浦路斯，用于购置房产和存款。2016年5月，东窗事发前夕，二人逃匿境外。

此次没收裁定，不仅是对外逃人员“人跑钱追”的强力执行，更向试图通过跨境洗钱隐匿犯罪所得的金融蛀虫发出了明确信号。案件暴露了特定时期金融机构在贵金属质押融资业务中的巨大风控漏洞。尽管主犯仍在境外，但对其海外资产的司法追缴已进入实质执行阶段，这为后续可能引渡或劝返工作，以及为受损金融机构挽回部分损失，奠定了重要的法律与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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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财新最新 (RSSHub)
- **Sector**: The Vault
- **Tags**: 金融诈骗, 洗钱, 资产追缴, 外逃人员, 陕西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3-28 08:09:19
- **ID**: 3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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