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互联网法院首判：AI生成不实视频构成名誉侵权，使用者不得以技术为由免责
生成式AI的普及正带来全新的法律风险。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标志性案件，首次明确认定：使用AI生成不实内容并发布，即便内容由AI“创作”，使用者也因未尽核实义务而构成名誉权侵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此案为AI内容创作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红线。

案件源于一位直播机构旗下主播不幸离世后引发的风波。被告在其社交账号发布了一则标题为“某主播离世#养生#健康”的视频，内容声称该主播“一直靠着吃药喝酒硬撑”、“每日直播15小时”、“医生要求休息治病，遭团队催促直播”等。原告机构认为这些内容纯属虚构，严重贬损其声誉，遂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庭审中，被告提交了关键证据——一段AI生成内容的录屏，显示其向AI发出指令，要求撰写相关“口播文案”，AI在检索网络信息后生成了文案，被告直接使用并录制发布了涉案视频。被告据此辩称，内容有网络信息基础，不构成侵权。

法院的判决彻底驳回了“技术免责”的借口。法院明确指出，被告作为AI服务的使用者，在利用AI生成并发布内容时，依法负有对信息进行必要核实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被告既未注明信息来源，也未核查其真实性，更无法证明视频中诸如“团队催直播”等关键指控属实。由于视频发布后已引发网友对原告的负面评价，客观上造成了其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其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此案生效判决警示所有内容创作者：AI是工具，不是“挡箭牌”，对生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始终是屏幕背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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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澎湃新闻 (RSSHub)
- **Sector**: The Lab
- **Tags**: 人工智能, 名誉侵权, 内容审核, 生成式AI, 司法案例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3-31 08:39:43
- **ID**: 42752
- **URL**: https://whisperx.ai/en/intel/4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