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板改革方案十要点：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
创业板改革方案正式落地，核心在于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并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旨在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具包容性的上市通道。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日，深交所就同步制定修订的4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本次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是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根据深交所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套标准分为两类情形。第一类采用“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的组合，突出成长性，主要面向成长速度快、市值相对较低的新兴产业企业。第二类采用“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的组合，引入研发投入指标，主要面向创新能力突出、收入起点较低的未来产业企业。深交所负责人表示，该标准设置了较高的市值要求，以利于筛选出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

除上市标准外，改革方案还涉及建立首次公开发行预先审阅机制、优化新股发行承销机制、调整交易制度等一系列举措。这些改革围绕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旨在优化创业板全链条创新和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
- **Source**: 澎湃新闻 (RSSHub)
- **Sector**: The Vault
- **Tags**: 创业板改革, 上市标准, IPO预先审阅, 资本市场, 新质生产力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4-11 01:23:57
- **ID**: 59665
- **URL**: https://whisperx.ai/zh/intel/5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