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出手：违法所得认定新规征求意见，明确“余券”计算与“盈亏不相抵”原则
中国证监会正式就《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填补证券期货领域行政处罚的核心规则空白。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核心突破在于，首次系统性地将证券期货违法类型划分为交易类与非交易类，并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法承销等不同场景，制定了差异化的违法所得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此举旨在终结长期以来依赖执法惯例、缺乏统一标准的局面，通过明确规则来约束监管自由裁量权，同时增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

针对长期困扰执法实践的“余券”计算难题，《办法》给出了明确指引。所谓“余券”，即被调查时尚未卖出的证券。新规将“余券”数量的基准日确定为“违法行为影响消除或违法行为结束后第五日”。证监会解释，这一设定旨在降低基准日选择的随机性，并增强计算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联。此外，《办法》明确划定了“盈亏不相抵”原则，规定多次独立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分别计算，不得相互抵消。监管机构指出，此举是为了防止违法者利用后期故意制造的“亏损”来冲抵前期非法盈利，从而规避处罚，彰显了从严惩处的监管决心。

作为行政处罚的核心环节，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立案查处、量罚标准乃至是否移送刑事司法，对行政相对人权益影响重大。此次规则起草，试图在规则的“刚性”与应对复杂实践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社会各界可在5月17日前提出反馈意见。这一系统性规则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正朝着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进一步压缩了市场违法行为的规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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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界面新闻 (RSSHub)
- **Sector**: The Network
- **Tags**: 证券监管, 行政处罚,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金融法规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4-17 14:33:09
- **ID**: 69667
- **URL**: https://whisperx.ai/en/intel/6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