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宣仪拒续约遭乐华「自动续约」条款卡死，律师指格式条款违法，十年代言合同成谜
乐华娱乐旗下当家艺人吴宣仪与公司的经纪合同纠纷进入摊牌阶段。合同将于2026年2月24日到期，吴宣仪已于2月6日发出书面不续约通知，却遭乐华以合同内置的“自动续约”条款为由拒绝放人。消息人士透露，吴宣仪方面已明确拒绝私下调解，不排除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吴宣仪方在复函中直指乐华援引的自动续约条款属于单方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更值得关注的是，吴宣仪方同时披露，乐华十年来从未向其提供过任何演艺、代言合同文本，报酬结算标准亦无明确依据。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乐华旗下多名艺人，包括被视为公司“一哥”的王一博，均未曾见过自身演艺合同的原始文本。若上述说法属实，则乐华的合同管理流程存在系统性瑕疵，并非吴宣仪一人的个案困境。

法律界人士指出，自动续约条款若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其有效性取决于乐华是否对条款含义履行了充分的提示与说明义务；若未履行，艺人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此外，经纪公司长期不向艺人提供合同原件，本身即构成对艺人知情权的侵害。吴宣仪此次态度坚决，业界正密切观察双方是否最终对簿公堂，以及法院对自动续约条款效力的认定结果。此案走向不仅关乎吴宣仪个人的职业前景，也可能对娱乐经纪行业的合同规范化形成倒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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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知乎热榜 (RSSHub)
- **Sector**: The Office
- **Tags**: 吴宣仪, 乐华娱乐, 经纪合同, 自动续约条款, 格式条款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5-02 23:27:33
- **ID**: 79052
- **URL**: https://whisperx.ai/en/intel/7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