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孙光辉“原始股”受贿案：入股九百余万套现八千万，无期徒刑宣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一则重磅案例，直指官员在企业上市窗口期以“原始股”为媒介实施的新型受贿犯罪。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孙光辉在潮州等地企业密集筹备上市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广东松发陶瓷、文化长城等企业在土地出让、上市合规审批环节大开绿灯，涉事企业则为其预留上市前的股权份额作为利益交换。

经查实，孙光辉通过其妻子实际控制的公司，先后共计出资962.5万元入局上述企业。双方私下达成“稳赚不赔”的兜底约定：若上市失败，企业不仅全额退还本金，还须支付高额补偿。及至限售期满，孙光辉精准在高位套现，两笔“投资”累计获利高达8348.09万元，收益率相当于本金的8.7倍，这一数字占其全部受贿所得的八成以上。司法认定，上述收益实质为权钱交易的对价，并非合法投资回报。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光辉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值得关注的是，本案由最高检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意在统一司法尺度，为同类“以原始股为受贿媒介”案件的定性提供裁判参照。法律人士指出，该案的宣判释放出明确信号——官员借上市前夕入股“低买高卖”的隐蔽操作，已被纳入受贿犯罪的打击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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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财新最新 (RSSHub)
- **Sector**: The Network
- **Tags**: 孙光辉, 原始股, 受贿罪, 汕头市委, 上市
- **Credibility**: unverified
- **Published**: 2026-05-04 01:57:35
- **ID**: 79168
- **URL**: https://whisperx.ai/zh/intel/79168